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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江苏高职单招考核和录取工作

来源:江苏省教育厅 2015-12-31 16:33:27

考核和录取工作
从2016年起,所有试点院校不再自行组织文化测试,统一使用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科目联合测试成绩。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联合测试的命题、考试和阅卷等组织工作,测试成绩提供给相关院校使用。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,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,以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呈现。
院校确定的除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测试,可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合并进行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9日至20日,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,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。
4月10日前,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。对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文化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,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,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案,可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,是否组织技能考核或面试由院校自行确定。对享受免文化测试的考生,院校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。
4月30日前,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,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,并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(http://tszs.jseea.cn),将拟录取考生信息(数据库格式见系统说明)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,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。2016年起,院校不得以“校长推荐”等名义免试录取考生。
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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